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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年12月)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9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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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14 14:43:30 打印 字号: | |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9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周映枢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州法院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高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州跨越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执法办案,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打造“五个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依法履职担当,服务大局彰显作为

2017年是全州法院担当作为、砥砺前行的一年。我们坚持依法履职担当,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今年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3521件,审、执结2503件,同比增加692件和344件,上升24.5%和15.9%;州法院受理案件377件,审、执结301件,同比增加27件和35件,上升7.7%和13.2%。

坚持严惩处,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藏区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78件,审结230件,同比下降9.7%和12.9%;州法院受理刑事案件46件,审结40件,同比下降14.8%和上升11.1%。注重抓好大案要案审理工作,坚持打击保护并重,积极配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5.29”案件的审判,并根据州委工作部署深入乡镇积极开展司法宣传工作。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方面刑事案件的审理,为守护迪庆绿水青山、生态文明保驾护航。

坚持重调节,积极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依法审理各类保障和改善民生案件,为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10件,审结1614件,同比上升13.9%和9.6%;州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53件,审结217件,同比上升4.1%和7.4%。

坚持强法治,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原则,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年来,全州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7件,审结15件,同比上升54.5%和114.3%;州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8件,同比上升150%和166.7%。

坚持有担当,主动融入全州中心工作。加强综治维稳,继续推进州委提出的在全州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全面推进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 “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让庭审深入乡村、学校、企业等,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扎实推进“法律知识七进”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先后为扶贫挂钩点解决扶贫资金共计25.08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2017年是全州法院完善举措、攻坚执行的一年。我们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积极破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诉讼服务不断延伸。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的服务功能,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抓手,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加强巡回办案力度,运用移动数字法庭开展巡回办案,为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加大诉讼服务的延伸力度,在重点和偏远乡镇设置了诉讼服务一体机,为辖区异地立案提供了便利条件,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和司法成本。充分运用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查询、异地立案,让诉讼服务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着力抓好诉讼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方便卷宗电子化的横向流转和纵向流动。积极探索集中送达、法院专递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解决“送达难”问题。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全州法院对35名涉诉特困申请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达24.1万元,为确有经济困难的91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75万元。

全面破解执行难,全力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7年,全州法院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力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共治格局。全州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95人次,限制高消费38人次,通过“总对总”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工商登记信息12000多人次,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2400多万元。全面进行网上评估、拍卖,全州法院已全部开通淘宝网拍卖平台。州法院对9个案件的15宗标的物进行网络拍卖40次,拍卖成交标的2个、成交额5594万元,变卖标的2个、成交额1.75亿元。一年来,全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16件,同比上升69.8%,结案644件,同比上升55.2%,执结标的达2.93亿元;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8件,同比上升38.8%,结案36件,同比上升44%,执结标的达2.2亿元。

三、坚持司法改革,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

2017年是全州法院稳妥推进改革的一年。我们积极作为,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基本落实。全州法院分两批遴选出入额法官71名,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完善审判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机制。在州委、州政府关怀下,全州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1名聘用制书记员和20名聘用制司法辅警,基本解决了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对推动司法改革提供了必要的人力保障。改变法律文书签发流程,基本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总体要求。制定了《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工作、行政综合事务实行扁平化管理实施办法》等八项制度,明确入额法官和院(庭)长每年办案数量。一年来,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案件,法官回归审判一线的氛围正逐步形成。

创新环境执法协调机制,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制定《关于建立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由州委政法委牵头,以公安、检院、环保、林业、国土、农牧等12家为成员单位的环境执法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为开展好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夯实了基础。今年,在全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第二届联席会上,州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为守护好全州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建立毗邻藏区法院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保障区域发展。州法院同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川滇藏青四省(区)毗邻藏区中级法院司法协作会议纪要》,就司法协作主要内容、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等,达成了28条合作协议,为推动藏区经济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坚持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2017年是全州法院强化素质、打造过硬队伍的一年。我们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着力提升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藏区法院队伍。

坚持政治建院,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政治素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理想信念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开展“最美雪域法官”宣讲活动,引导法官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努力践行为民司法的职责,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政治思想素质。

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官干警业务素质。全州法院组织参加最高法院藏汉双语和巡回培训280人次,组织全州100名法官干警到厦门大学参加“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参加省高院和援藏法院组织的环境司法审判、破产案件审判、巡回审判、司法改革等业务工作培训35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迪庆法院法官干警的业务素质。

开展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法官干警精神风貌。积极开展 “迎院庆·庆州庆60周年” 系列活动。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倡议,积极开展“书香·读书会”。组织开展全州法院系统“天平杯”篮球运动会。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廉政文化墙,不断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建成了州法院法警训练室、职工活动室和院史陈列室,不断丰富法院干警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省高院“梦想在岗位启航”书记员大赛和“做合格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州“五四”青年节徒步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展现法院法官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培育先进典型,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法治信仰。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州法院被评为“迪庆州第十二批州级文明单位”。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维西县法院陈章军荣获“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香格里拉市法院和建香荣获“云南省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提名奖”。

建立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法官干警廉洁自律。全州法院狠抓司法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廉政规范机制,确保法官“不敢为”;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机制,教育法官“不愿为”;建立廉洁制约机制,监督法官“不能为”;建立廉洁激励机制,实现法官“不必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州法院聘任12名特约监督员和5名廉政监察员对法院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开展特约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2017年全州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州委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差距和不足。一是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存在不小差距;二是案件攀升,“案多人少”矛盾依然是当前面临的最大困难;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有的保障性配套措施滞后,尤其是迪庆特殊的退休政策未能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认同,干警思想波动大;四是有的法官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有待进一步改善。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全州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水平,为把迪庆建设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为谱写好中国梦迪庆篇章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贯彻一条主线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增强政治意识、党性觉悟、责任担当。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省委、省高院和州委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州委“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全面推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院系统落地生根。

二、突出两个抓手

一是抓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抓执行攻坚。积极作为、迎难而上,努力完成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重点建立七个机制:建立一套客观的有无执行条件评估标准、建立一套有效的执行财产发现机制、建立一套快捷的执行财产变现办法、建立一套公平的执行财产分配规则、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执行行为管理规范、建立一套严格的执行案件管理办法、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督问责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履行三大职责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围绕中央、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依法严惩危害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确保藏区社会繁荣稳定。

 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按照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新常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审理产权案件、互联网金融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旅游纠纷案件等,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是维护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服务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继续扎实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迪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让藏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实施五项工程

一是审判执行重在提质增效。集中精力聚焦执法办案,利用有效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化解纠纷。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办案任务,加强监督力度,优化审判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措施,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下大力气降低案件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申诉率,提高息诉服判率,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二是司法改革重在机制创新。按照中央、省委和省高院的总体部署,着力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积极探索内设机构、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改革,建立新的机制。进一步巩固“扁平化,团队制”改革成果。统筹落实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等重点任务。

三是矛盾纠纷重在多元化解。按照藏区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多元化解大局形成。努力创建无诉讼乡村建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智慧法院重在深度应用。继续组织开展好“信息化应用年”活动,努力打造“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运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智慧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化运用机制,提高法官干警深度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

五是司法公开重在全面覆盖。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功能,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权威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力打造“五个司法”的意见的通知》:围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五个方面提出47条意见,指导全省法院努力打造“五个司法”,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新水平、新境界,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贯彻落实好“五个司法”,是加强迪庆藏区法院建设,更好服务州委中心工作,保障全州“十三五”规划建设,实现两级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阳光司法”: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及群众代表参加庭审旁听,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公开的司法服务。

三、“移动数字法庭”:主要用于巡回审判,它便于携带、安装和拆卸,一套设备就是一个移动科技法庭,巡回审判开到哪,科技法庭就能运用到哪。便携式移动数字法庭可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离线电子签章、打印法律文书等功能,能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四、“诉讼服务一体机”:具有多项服务功能,不仅能跨区域查询案件信息,还能提供诉讼引导、网上立案、预约阅卷、文书打印、文件签收等多项内容。当事人只需在一体机上刷身份证,即可迅速获得自己案件的相关信息,如开庭公告、开庭时间、主办法官、裁判文书等。州法院通过在重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装一体机,实现了全州法院异地立案。

五、“送达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向当事人送交相关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当送达人员找到受送达人时,受送达人拒不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也拒不提供身份证明,有些受送达人明明就在家里,但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不开门,受送达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邻居等不愿意代收法律文书,或采用较为便利的邮寄送达方式时,联系不上受送达人、已搬迁、查无此人、地址错误等,导致诉讼文书送达困难。

六、“迅雷行动”:今年4月至6月云南省各级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执行攻坚行动,对2015年以前未执结的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对新收执行案件及时执结,力争做到无积案。

七、《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今年,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成立全省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推动,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建立定期研究、专项督导、考核考评等工作制度,及时帮助人民法院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迪庆州委政法委于10月25日召开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成立了全州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38家成员单位参与共治执行难。

八、“执行难共治格局”:是指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法院主动作为,多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共治格局。

九、“总对总”:最高人民法院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手段,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总部实现专线连接,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法院执行人员只需通过系统填写申请表、制作法律文书、领导审批、电子文书盖章,直接发送给各银行,便可快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

十、“四项基础性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基础性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目的是通过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设置不同人员比例并实行不同的职务序列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四项改革”的核心,目的是通过对审判权、管理权、监督权进行科学配置,建立以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最终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是“四项改革”的关键,目的是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建立符合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职业保障体系,为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指法院机构编制、干部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实行省级统筹,实现地方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法院的分级保障。

十一、“扁平化,团队制”的管理改革:在保持原有的庭室结构不变的基础上,设置民事行政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执行警务团队、行政综合团队、审判业务监督团队、人事管理团队六个团队,打破现有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探索实行扁平化管理,主要是为了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权责明确、职责清晰,实现管理有序、管理到位,提升法院工作质效。

十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内容,是当前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该项改革旨在将审判环节作为整个刑事诉讼中心环节,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十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等,在党委政法委牵头下,负有社会管理、协调、服务职能的各单位,包括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依照职责范围及工作规范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并按照一定方式与法院司法行为相衔接,实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制度。



 

责任编辑:马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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