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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2月)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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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14 14:51:15 打印 字号: | |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6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周映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一八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州法院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高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州政府、州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州跨越发展大局和本院“1235”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执法办案,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藏区稳定

全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强化审判职能,依法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一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案件3868件,审、执结3305件,同比上升8.8%和22.1%;其中,州法院受理案件523件,审、执结507件,同比上升37.3%和64.1%。案件受理情况较去年同期呈现出“两升两降”的特点:新收案件数上升、结案数上升、未结案件数下降、案件上诉率下降。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毒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强迫交易等案件124件,涉黑犯罪1件4人,强力推进“平安迪庆”建设。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 审结贪污贿赂案件5件,其中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对腐败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注重抓好大案要案审理工作,配合省高院和楚雄中院完成“5.29”案件的审理和死刑执行工作。全年全州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78件,审结266件,同比下降1.8%和上升3.1%;其中,州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3件,同比下降6.5%,审结42件,与去年同期持平。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解优先”的原则,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调解结案580件,占结案总数的17.5%。调解了社会影响较大的34名改制工人诉州民贸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并当场兑现赔偿款,化解一起长期上访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审结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222件,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妥善审理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合同等案件,有力维护乡村经济发展。一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27件,审结1674件,同比下降0.2%和上升0.2%;其中,州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28件,审结220件,同比下降11.3%和上升0.5%。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环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原则,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诉率达到50%,较往年有所上升。全年全州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2件,审结22件,同比上升29.4%和37.5%;其中,州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1件,审结11件,同比上升10%和22.2%。

强化环境资源审判,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召开滇、川、藏、青四省毗邻藏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司法协作会议,建立维护藏区政治社会稳定及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制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全国最美藏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服务“四美创建”工作。下发《关于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几点要求的通知》,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通过“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服务“生态立州”战略。全州法院判处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买卖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案件68件,同比上升41.7%,为守护好迪庆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保障服务大局。加强综治维稳,深入推进“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联合35家省属驻州单位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枪爆物品管控工作。全力扶贫攻坚,组织法官干警22批共150人次到挂钩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再回访、回头看等工作,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户到人。积极探索藏区法院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探索“无诉讼乡村”创建,充分运用多元化解机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力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41件,执结1343件,同比上升28.1%和76%;执结金额约为2.2亿元。其中,州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41 件,执结234件,同比上升254.4%和500%,执结金额约为1.4亿元。已达到“三个90%和一个80%”目标,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果。

巩固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全州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巩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帮助解决执行难氛围逐步形成。

全力发起“云岭总攻”和“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集中办结一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集中化解一批执行信访案件,集中打击一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老赖”,集中办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金融案件。一年来,全州法院出警580人次,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183件,执结到位金额约为1.8亿元。

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利用最高院“总对总”查询系统和云南省政法资源共享交换服务平台,实现对各类信息在线查询,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和车辆进行布控,对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扣划。依托全州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实现对执行案件办理过程的跟踪监督,以信息化手段完成“执行督办”、“执行委托”、“执行会商”、“远程指挥”等日常指挥管理工作。全州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工商登记信息2200余人次,对21个案件共28个标的物发起网络拍卖54次,成交总额约为2600万元。

不断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曝光“老赖”信息。全州法院全年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60人次,限制高消费1091人次。司法拘留33人次,判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2案3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三、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推进审务公开

全州法院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情怀。

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坚持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开展“诉讼服务月”活动,开放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网上查询、异地立案。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民商事及行政案件1373件,当场立案率达89.3%。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州法院对12名涉诉特困被害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34.4万元,为确有经济困难的133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3.5万元。

深化司法审务公开。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庭审直播案件835件,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876份,公开流程信息3868条。积极打造“互联网+法院”新媒体平台,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微信公众号策划报道146期,总计发布新闻稿件471篇次,转载量达到1.3万次,浏览人数达到14.9万人次。入驻抖音、快手短视频平台,目前已有28.8万人围观,2518人点赞,司法公开效果进一步显现。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按期完成“迪庆州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全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加快迪庆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进程。在全州法院推广试用“法信”、“法智罗盘”等智能辅助系统,通过检索法律、推送类案等功能推动审判工作向智能化、现代化转变。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实现文件、案件网上流转和庭审、会议语音识别转录,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信息化建设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州法院紧紧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及司法责任制核心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司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实现裁判权责统一。强化审判委员会指导职能,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1550件,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同比上升17.3%。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全年共有证人出庭作证31人次,有效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推进“提速办案”制度施行。严格执行“提速办案”制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求普通刑事二审案件必须在30天内结案,普通民商事二审案件必须在40天内结案。州法院全年平均结案周期为27天,同比缩短14天。

 五、坚持从严治院,强化各项监督打造过硬队伍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打造过硬队伍,整体工作全面推进。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实施“红旗党组织”和“组织力提升”工程,有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思想阵地建设,建成党建文化墙和党员活动园地,营造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扎实推进“拥护核心、心向北京”、“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认真开展“学习十九大、忠诚映党徽”知识竞赛和“廉润法院”演讲比赛,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七一表彰”、爱心募捐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有4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高院表彰,州法院1名同志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干警素质。按照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积极开展业务提升培训,组织全州法院法官干警参加最高院调训13人次,参加省高院调训70人次,参加最高院和省高院视频讲座培训300人次,参加州级机关相关培训120人次,组织干警到厦门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培训130人次。

严明政治纪律,主动接受各项监督。严把“四风”问题新动向,强化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运用力度,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坚决纠正司法不正之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对全院干警实行百分制监督管理,聘任12名特约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不断强化法院纪律作风建设。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一是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干警能力和工作状态还有差距;二是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司法作风和纪律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压实和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一九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9年全州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七个坚定不移”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协调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全州法院整体工作不断提升。

一、坚定不移拥护核心,树牢“四个意识”,着力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上有新作为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个维护”、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从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突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二、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着力在维护国家安全和迪庆长治久安上有新作为

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责任,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惩治、教育、预防、规范功能,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中央治藏方略有效实施,助力法治迪庆建设。

 三、坚定不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

牢牢抓住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深刻变化,立足迪庆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依法审理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案件。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金融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等社会保障领域案件;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对农民工和妇幼老残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按照藏区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目标,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思路,努力创建“无诉讼乡村”。

四、坚定不移加大执行力度,着力在构建共同治理执行难上有新作为

 巩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化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一是继续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依托执行指挥系统,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详细列出执行行为的负面清单,建立健全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全方位执行监督体系。三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和社会保险体系,推动建立财产及身份信息实名登记和信用采集制度,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制度保障。四是不断加强执行宣传力度。依托核心媒体,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发布执行工作动态,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在内设机构的合理整合和司法责任制落实上有新作为

一是坚持机构法定原则。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注重审判工作的专业性,科学合理地进行机构设置。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法官的履职保障。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三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机制,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明确追责程序,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确保司法公正。

六、坚定不移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在提高司法便民利民上有新作为

认真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全力推进法院核心业务网上办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无缝对接,为法官全流程网上智能办案和审判管理人员网上精准监管创造条件;全力推进电子诉讼普及应用,让诉讼更加高效便捷,努力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努力打造“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运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智慧法院”。

七、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着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坚持党管一切的思想,围绕州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平安迪庆、法治迪庆、诚信迪庆、“全国最美藏区”建设,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州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主动向州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法院履职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司法公正,着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迪庆法院始终为之奋斗的工作目标。全州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奋力开创全州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马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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