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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中院认真部署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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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芳  发布时间:2021-02-02 14:50:34 打印 字号: | |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抗疫精神,迪庆中院主动承担防疫责任,履行防疫义务,积极关注、配合、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

    1月19日,根据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迪庆中院疫情防控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调整充实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统筹组织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协调重大问题,督促全院各部门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隐患排查,筑牢防控堤坝

    1月29日,临近春节假期,院疫情防控办公室牵头对全院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以安检前置及入院体温检测、诉讼服务中心、法警值班和机关食堂等为重点,着重排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确保专人对诉讼服务中心、法警值班室、机关食堂、卫生间、电梯、走廊、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一周两次的重点消毒;对往来机关的各类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身份登记,同时要求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确认两码为绿码后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法院办公区域,确保疫病防控不留任何死角。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院疫情防控办公室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全州法院干警及州内过节,非必要不出州,确需出州的须报院领导同意,同时向院办公室报备。出州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在返迪前主动向村(社区、单位)报备,接受健康监测管理。提倡不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或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网购商品应戴手套、消毒后拆包,包内物品应消毒后使用。倡导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少聚集、戴口罩等卫生文明行为。同时各部门值班人员要留足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力量,确保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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