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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绿色生态——迪庆州法、检两院实地查看受损生态修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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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资庭 和军芳  发布时间:2022-09-26 10:25:59 打印 字号: | |

2022年9月21日上午,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到维西县白济汛乡,与维西县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维福公路第二、三、四、五合同标段相关人员,就迪庆中院2019年审结的四件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件的受损生态修复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案件回顾

该四件案件均已调解结案。四个标段均认为自己无修复能力,表示愿意赔偿恢复农地生产条件及修复林地植被建设费用,并主动履行了民事调解书的全部内容。除鉴定费外,四被告共缴纳恢复农地生产条件及修复林地植被建设费用181.8万元。案件生效后,因生态环境第三方修复与第三方评估无相关规定及统一做法,迪庆中院因地制宜,就该机制进行了尝试与摸索,向州人民政府协调了专门账户对该笔资金进行管理。同时,在州法、检两院的督促下,三年来,四个标段持续不间断地对受损环境进行补植复绿。

经实地查看,受损环境大部分经过人工修复,已种植了雪松、冬瓜树等林木,小部分已自然修复,生长了当地特有的乔木杂草,但因地质结构特殊,仍有部分地段修复过程中又因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塌方,不同程度受损,无法达到基本的修复效果。

下午,迪庆州法、检两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会商,就下一步修复标准、评估方案、对评估不达标部分的修复方式、最终如何评估验收等达成了初步意向。会商过程中,法、检两院对维西县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及对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予以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法、检两院将协同地方各职能部门积极投身迪庆的生态文明建设,使迪庆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更高标准的保护。

  十八大以来,迪庆州环境资源审判从无到有,从学习借鉴到初具亮点特色,在审判职能发挥、机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都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此次现场查看及会商,是迪庆中院首次启用第三方修复后法检两院的首次联合行动,为迪庆法院的第三方修复及第三方评估制度的探索实施提供参考。同时,该四件案件的审理执行,对督促州内民事主体在履行民事行为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以及提示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保监督职责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迪庆中院
责任编辑:边玛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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