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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中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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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子英  发布时间:2023-11-02 09:12:37 打印 字号: | |

健全完善多元联动共治矛盾纠纷诉前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促进全州矛盾纠纷及时多元化解10 31日,庆中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迪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市两级法院分管立案工作院领导,立案庭负责参加座谈会。 

会议邀请了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州检察院相关领导,以及州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州级部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银监局、工商联、总工会12家“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分管领导。

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就各职能部门组建调解机构及人员情况、本年度自行化解矛盾纠纷数、人民法院委托调解案件数、推送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案件数、申请人民法院确认非诉执行案件数、年度单位为原、被告的案件数及裁判结果、调解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围绕如何依照中央、省委、州委要求开展好诉源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张宇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目前我州通过各种形式探索构建了多元解纷大格局,全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等“1+n”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引入各类社会调解资源建立14人民调解组织,推行333”“321”调解机制,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短板与瓶颈。

他强调,要紧紧围绕州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更好成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责任意识,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开展。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司法保障、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把握好各自职能定位,强化责任落实。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倾斜,确保现有机制框架下的人力、财力、物力满足最低保障要求。法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责无旁贷,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专人负责协调,并压实三县(市)机构的职责,做好指导,做实府院联动和多元解纷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让非诉解纷的经济性、便利性、彻底性深入人心善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纠纷的根源性、实质性化解。四是要顺应社会需求,注意经验总结和分享。要顺应基层治理需求,建立起考核和奖惩机制,更为完整地构建起覆盖市域、县域、镇域、村域的全链条全方位矛盾调解体系,实现“基层矛盾基层解”。要顺应行业治理需求,落实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根据行业规则和市场规律,提高调解精准度。要顺应市场化治理需求,加速探索推进公益性调解与市场化调解并行,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共同发力助推诉源治理。五是法院要全力做好诉前委派调解案件推送委托。切实发挥行业调解组织过滤作用,达到委托办理率100%的要求,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实现“行业纠纷行业解”。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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